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謝舒凡
- 案由
- 建請加速有關原天仁工商校區內市有土地(慈濟段264及265地號)興建多功能體育場館一案,以解决全國華宗盃排球錦標賽場地不足問題,並提供在地居民良好運動空間。
- 說明
華宗盃排球錦標賽列全國四大賽事之一,109年度參賽隊伍數為386隊,参賽隊職員人數為6,365人,111年度參賽隊伍數340隊,参賽人數5,623名,賽事期間帶動地方觀光人潮與在地商機。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3/2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4/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1990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加速有關原天仁工商校區內市有土地(慈濟段 264 及 265 地號)興建多功能體育場館一案,以解决全國華宗盃排球錦標賽場地不足問題,並提供在地居民良好運動空間。」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原天仁工商校區內市有土地計含慈濟段 264、265、273、274、302、303 等 6 筆地號,依學甲都市計畫分別作為停車場、道路、及住宅區使用,其中貴會建議興建多功能體育場館之 264、265 兩筆為住宅區用地,管理單位為本府教育局,面積總計 4315.92 ㎡,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前開 2 筆地號可興建體育場館,惟其建蔽率不得超過 60%,容積率不得超過 200%。 二、次按教育部體育署運動設施規範及分級分類參考手冊,室內排球A1、A2 全國性競技場地每面球場最低空間需求為 40m x 25m,A3競技場地、B1 訓練場地最低功能需求為 34m x 19m,初步評估,264、265 地號應可規劃內含 2 面符合全國性競技場地標準之球場。 三、因慈濟段 264 及 265 地號上方仍有建物,待確認所屬單位並進行拆除後,土地將移撥學甲區公所,並由公所提報興建室內多功能運動場館計畫,層轉教育部體育署申請經費補助。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