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7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黃麗招
- 連署人
- Ingay Tali 穎艾達利、郭鴻儀、蔡筱薇、鄭佳欣
- 案由
- 建議安南區公所因建物不敷使用,原地土地面積狹小,洽公辦事不便,請於草湖寮重劃區編列土地建設區公所。
- 說明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11/2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2/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11522號
- 執行情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民自字第1101494953號 本府就「建議安南區公所因建物不敷使用,原地土地面積狹小,洽公辦事不便,請於草湖寮重劃區編列土地建設區公所。」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草湖寮重劃區公共設施用地多為公園、公(兒)、廣(停)用地,部分為加油站及公用事業用地。 (二)經查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公園用地立體及平面多目標使用,均無興建區公所辦公廳舍項目,其餘公共設施用地也無符合興建規定。 (三)本案請公所再評估其他可興建位置,並依實際需求提送計畫研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