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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周嘉韋、黄肇輝、余柷青、楊中成、朱正軒、蔡筱薇、郭鴻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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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應滾動式調整新營區停車收費措施,以符合民眾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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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應滾動式調整新營區停車收費措施,以符合民眾實際需求」案, 敬答覆如下: 一、 經查新營區重點停車熱區路段於112年8月1日正式收費後,相關收費路段停 車使用狀況已獲改善,本府交通局刻正研擬擴大實施收費範圍,將以民治路 以南、新進路以北、開元路以西、新進路二段以東等屬新營市區商業活動較 密集區域優先評估,含民治路及三民路延伸路段、新進路、復興路、民權路 等路段412席,評估納入第二階段實施收費範圍,並洽地方研商共識後實 施。另屬人口稠密但非高商業強度區域如健康路、公園路、隋唐路、建業 街、東興路及東學路等路段456席將同步規劃設置地磁設施,先行掌握實際 停車行為,滾動式檢討相關停車收費措施。 二、 鑒於本市停車空間有限,本府交通局自107年起與各區公所合作清查區內閒 置之公私有土地,以公所代管認養方式闢建為臨時停車場,並於停車需求量 較大之適當區域,評估開發立體停車場或與其他局處合作以多目標使用方式 興建立體停車場,另亦透過「臺南市民間設置路外公共停車場獎助辦法」提 供小客車平面每席3,000元、立體每席最高50萬元之補助,鼓勵民間設置公 共停車場,以提高停車供給。另查本府交通局與新營區公所合作,111年完 成東光街停車場闢建工程及同濟街停車場整修工程,提供約92席汽車格位, 另本府交通局刻正規劃新東里立體停車場及補助區公所辦理民權段1121地號 停車場,共計可提供207席汽車格位及40席機車格位。 三、 有關卸貨停車格,本局將視各路段商業活動使用狀況,於不影響道路服務水 準及考量道路幾何等條件下,適當調整或增設卸貨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