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蔡淑惠、方一峰 
連署人
李中岑、許至椿、周奕齊、Ingay Tali穎艾達利、尤榮智、盧崑福、林燕祝、李鎮國 
案由
建請市府研擬縮減市區各地路邊停車格收費時間的可行性,為市民朋友謀取更多的福利政策。 
說明
台南市路邊停車場收費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十時,例假日也照常收費,但在台南市民薪資不高,萬物卻是「貴鬆鬆」的日常生活中,卻讓生活過得十分辛苦,或也因此造成違停亂停的車輛比比皆是的原因之一。以台北市為例,路邊停車格收費的時間絕大部分是只到每日晚間8點止。希望市府苦民所苦,給予市民朋友更多的照顧;為民眾的荷包謀福,縮減停車格收費的時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8/2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8/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9/0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1001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擬縮減市區各地路邊停車格收費時間的可行性,為市民朋友謀取更多的福利政策」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路邊停車格約2 萬2,500 餘席,其中公告納入收費管理格位約1 萬4,000 席(僅佔62% ),收費規劃係以各地方道路條件、停車供給及停車特性等綜合評估,多屬重點停車熱區之地區及路段實施收費,以合理分配公共停車資源,避免長期占用問題。基於本市總體停車資源有限,本府交通局考量各地區及路段因素訂定停車費率有別,位於主要商業區、觀光景點或主要幹道周邊採計時收費,費率20 元/小時(部分累進費率路段第二小時起30 元/小時)﹔住宅區周邊及停車周轉率較低地區則採計次收費,費率30 元/6 小時,費率為直轄市最低,本府交通局並將持續滾動式檢討路段使用率彈性調整計費機制。同時以路外為主路邊為輔原則廣設路外停車場,並提供周邊里民月繳優息服務,讓長時段停車需求民眾利用路外停車場空間,路邊停車格則供民眾臨時停車需求。 二、另查臺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訂定收費時段為08-22時,自實施路邊停車收費起既依其規定時段辦理,另經疏理各直轄市收費時段及費率皆有差異,本府交通局將持續評估晚間20 時後時段停車使用率狀況滾動式檢討合宜收費管理措施,以符合民眾停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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