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20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碧玉 
連署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杜素吟、陳秋萍、林冠維、陳怡珍 
案由
建請市府工務局增設適合12歲以上青少年學童跑跳遊戲場,讓青少年鍛鍊肢體協調性與肌耐力,在遊戲中兼具挑戰體能的活動空間。 
說明
  1. 據民眾反映,多數遊戲場設置溜滑梯、盪鞦韆、沙坑等設施,較適合12歲以下兒童遊玩,12歲以上青少年缺乏盡情運動、揮汗的戶外場域。
  2. 建請市府工務局盤點適合場地,增設符合青少年的遊戲場,滿足多元需求。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518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工務局增設適合12歲以上青少年學童跑跳遊戲場,讓青少年鍛鍊肢體協調性與肌耐力,在遊戲中兼具挑戰體能的活動空間。」案,敬答覆如下: 參照我國國家標準「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CNS12642所規範,設置規範年齡範圍以2-12歲兒童為主,12歲以上青少年則依照國健署建議,以中等費力以上之活動為主,例如騎自行車,籃球,排球,跑步,游泳等活動。本府工務局委託體育局於新市區公滯11設立全民運動中心,目前初步設計規劃完成,目前預計2025年底完工,將提供12歲以上青少年合適之鍛鍊場域。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