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3/07/25
- 來文字號
- 府衛國健字第1120879855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市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服務據點整備之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112年-114年)(含涉及0-2歲公共托育計畫)」新化區衛生所新建案,所需經費新臺幣685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款400萬4,000元,市配合款285萬4,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於11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18日衛授國字第112146085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總經費共計1億2,761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7,500萬元,市配合款5,261萬5,000元),採分年編列方式辦理,分3年編列:
(一)112年預算編列685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400萬4,000元,市配合款285萬4,000元)。
(二)113年預算編列6,464萬1,000元(中央補助款6,349萬5,000元,市配合款114萬6,000元)。
(三)114年預算編列5,611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750萬1,000元,市配合款4,861萬5,000元)。
四、本案擬先墊付經費共685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款400萬4,000元,市配合款285萬4,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於11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五、本案業經本府112年7月24日第60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六、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市新化衛生所為歷史建築,既有空間設施不易整建,難以滿足現代化醫療用途及民眾洽公需求,並透過設立日間照顧中心,提供30人失智、失能民眾之日間照顧,以提升新化區日照涵蓋率。且依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18日衛授國字第1121460859號函,自計畫補助核定次日起,4個月內規劃設計未決標者,衛生福利部得終止補助計畫,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4-3臨環衛11號)-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23/08/08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8/10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8/17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8/24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7882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