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23/10/11 
來文字號
府環綜字第112129975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擬具「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為有效減緩氣候變遷之影響,打造本市為具調適韌性之永續城市,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確保市民生活品質、社會進步及環境維護,爰擬具「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共分總則、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循環永續推動、淨零綠生活推廣、罰則及附則等七章,條文共計四十九條。
  2.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10月11日第61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3. 檢附「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總說明、逐條說明及草案條文。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23/10/2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第4屆第2次定期會(112年11月28日)審查意見: 一、請市府針對本自治條例草案內容再舉辦至少兩場公聽會,溪南、溪北至少各一場,並通知各局處、區公所及本會議員參加。 二、市府環境保護局及相關機關單位已舉辦過13場以上之公聽會、說明會,請將相關會議紀錄、法案起草歷程、各局處會簽意見,一併函送本會供全體議員參閱。 三、本案俟市府召開完溪南、溪北等公聽會,並將公聽會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送會後,再行審查。

第4屆第3次定期會法規委員會第2次議案審查會議(113年5月16日),審查結論:審查結果: 1.修正通過。全文草案條文共計49條,除第44條修正通過,餘照案通過,修正第10及25條條文說明。2. 第7條其他意見:有關本巿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每5年滾動檢討報告,應定期公布。3. 第49條附帶決議:相關子法在公布後6個月內完成,並提送本會通過後,方可施行。(詳見審查結果對照表)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第4屆第2次定期會第26次會(112年11月30日)大會決議: 一、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除審查意見所定之公聽會場次外,再加辦一場。辦理公聽會應確實邀集相關單位並通知本會全體議員。(備註:112.12.7南議法規字第1120011926號函覆臺南市政府)

第4屆第5次臨時會第1次會(113年3月6日)大會決議:本案市府已陸續送達相關資料,惟2 月19 日、2 月29 日公聽會之紀錄尚未送會,俟資料完備後再行審議。(備註:113.3.19南議法規字第1130001357號函覆臺南市政府)

第4屆第3次定期會(113年6月26日)第25次會審查意見: (一)法規委員會審查意見:1、 修正第44條條文。2、 修正第10及25條條文說明。3、 第7條其他意見:有關本巿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每5年滾動檢討報告,應定期公布。4 、 第49條附帶決議:相關子法在公布後6個月內完成。5、 詳見審查結果對照表。 (二)二讀會決議:照審查意見修正通過。修正結果如下:1、 修正第44條條文。2、 修正第10及25條條文說明。3、 第7條其他意見:有關本巿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每5年滾動檢討報告,應定期公布。4、 第49條附帶決議:相關子法在公布後6個月內完成,並提送本會通過後,方可施行。(詳見大會決議對照表) (三)三讀會決議:照二讀會決議通過。(詳見大會決議對照表)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13000550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2年11月29日以府環綜字第1121578616號函復本會在案(如執行情形回覆附件1): 主旨:檢送本府「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制定過程相關跨局處會議、研商會及公聽會資料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會112年11月28日召開第4屆第2次定期會法規委員會議案審查審查4-2定法規市提2-「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 理自治條例」草案之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研議草案內容,本府自111年迄今計召開9場次跨局處會議,並針對利害關係人召開14場次研商會及公聽會,以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及建議。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3年1月15日以府環綜字第1130122887號府函復本會在案(如執行情形回覆附件2): 主旨:本府謹訂於113年1月29日、2月19日及2月29日辦理3場次「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敬邀貴單位派員參加,請查照。 (備註:本會已於12月7日以南議法規字第1120011323號函轉全體議員知悉。)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3年2月6日府環綜字第1130207650號函復本會在案(如執行情形回覆附件3): 主旨:檢送本府「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法案起草歷程各局處簽會意見資料一份,請查照。 (備註:本會已於113年2月7日以南議法規字第1130000783號函轉本會全體議員知悉。)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3年2月15日府環綜字第1130250666號函復本會在案(如執行情形回覆附件4): 主旨:檢送113年1月29日本府召開「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會議記錄1份,請查照。 (備註:本會已於113年2月16日以南議法規字第1130000826號函轉本會全體議員知悉。)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3年3月11日府環綜字第1130372192號函復本會在案(如執行情形回覆附件5): 主旨:檢送113年2月19日及2月29日本府召開「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會議記錄各1份,請查照。 (備註:本會已於113年3月12日以南議法規字第1130001267號函轉本會全體議員知悉。)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3年3月22日府環綜字第1130439441號函復本會在案(如執行情形回覆附件6): 主旨:檢送本府「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公聽會及研商會議彙整表及自112年12月起召開之公聽會會議紀錄 各一份,請查照。 (備註:本會已於113年3月26日以南議法規字第1130001693號函轉本會全體議員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