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鎮國 
連署人
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郭鴻儀、楊中成、李文俊、黃麗招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開放各級學校後門、側門提供給市民方便進出運動。 
說明
  1. 學校與社區為共生共存關係,多處學校於學生下課放學後,皆有讓社區民眾親近校園讓大家能入校園操場運動,減少在馬路上運動健走等交通危險性。
  2. 疫情過後至今觀察許多學校卻仍規定只能由正門進入,後門、側門皆關閉長期上鎖,但觀察多處學校校地地形確實複雜,由正門進入其實皆需繞行甚遠,導致最常見的是民眾爬牆、爬側門欄杆進入學校,已經產生相當危險性,導致各議員服務處也常接獲里長、民眾等建議其社區需求,但往往常被一個校園安全顧慮、保全人手不足等理由回覆,例附件:永仁高中。
  3. 回顧2009「無圍牆校園」發展歷程至今,民眾認為綠圍籬校園不僅讓學校變得更美麗,也拉近社區與學校的距離,營造友善校園。
  4. 學校安全重點在於防護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執行徹底,建議針對各校後門、側門可訂定開放時間,能讓學校保全於關門時間前巡視校園安全外,亦能讓民眾知悉校方的友善行為,甚至也能順勢讓晚間運動民眾參與「校園巡守隊」等型態來協助校園安全。
 
辦法
請臺南市政府編列預算辦理。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36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開放各級學校後門、側門提供給市民方便進出運動。」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略以,在符合校園安全管理原則下,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應開放操場、户外球場及風雨球場供一般民眾從事休閒運動使用。 二、依據前開辦法,學校應在不影響校園安全管理之原則下開放民眾使用。針對入校運動進出路線規劃,本府教育局會持續向學校宣導,在整體安全、空間配置等考量下適時評估檢討校園開放動線,以便民眾到校休閒運動,促進社區共好互動。 三、針對本市永仁高中校園場地開放情形,本府教育局已請該校檢討現行入校動線規劃,在符合校園安全管理原則下便利社區民眾到校休閒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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