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27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045298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國家人權博物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計畫-「『如果可以回去,那就把__帶回來』地圖出版暨臺南人權推廣計畫」總經費150萬元(中央補助款90萬元、市配合款6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國家人權博物館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人權展字第1133000585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150萬元(中央補助款90萬元、市配合款6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26日第63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府王育德紀念館為本市重要人權推廣基地,自2018年連年獲人權館補助辦理各項人權推廣已有進展,有必要繼續深耕,將於113年8月擴大辦理第一屆人權月活動並配合編輯人權地圖集等,進一步拓展本市人權能見度,以達成本市人權轉型正義之目標,且本案執行項目眾多,包含資料收集、書籍出版前期作業與成大合作開發AI互動系統模型等,需事先提早規劃與行政發包作業,有緊急執行之必要,為利計畫推動及順利完成,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4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