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2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吳通龍
- 案由
- 建請請臺南市政府規劃二鎮段二鎮小段449-1地號(二鎮森林公園),興建二鎮里活動中心,以符合地方民眾之期待。
- 說明
- 現有官田區二鎮社區活動中心位於二鎮里護安宮廟地上,該活動中心已是40幾年建築物,一樓尚有建築使用執照、二樓及一樓公廁均屬於違建設施,違建部分損壞部分無法修繕,造成民眾使用上諸多不便。
- 建請市府於二鎮段二鎮小段449-1地號(二鎮森林公園),興建二鎮里活動中心,以利社區的發展並提升民眾生活品質。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9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6046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4年7月17日1140006700號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規劃二鎮段二鎮小段 449-1 地號(二鎮森林公園),興建二鎮里活動中心,以符合地方民眾之期待」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官田區二鎮里人口數 1,566 戶,3,749 人,轄內有二鎮社區活動中心,兩層樓建物(1 樓有使照),總樓地板面積約 134.8 坪,市府社會局列管有案,且於 108 年有進行耐震補強工程。 二、依據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5 條第 2 項規定:「同一里、社區內已設有活動中心者,不得再興建;附近之里、社區已設有活動中心可供共同使用者,亦同。」 三、有關活動中心重建需求,將請區公所凝聚地方共識並協助取得適當用地後,簽核本府研議辦理,或與周邊活動中心研議共用之可行性。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