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3/02/25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2008819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級中學為興辦教育事業需要,申請購置西港區南海段526、527地號等2筆市有土地,謹請貴會同意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讓售程序,敬請審議。
- 說明
一、查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二、本市西港區南海段526及527地號等2筆市有土地,現況供私立港明高中使用,101年總公告現值為32,101,595元(如臺南市政府管有非公用土地擬處分清冊),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及第53條規定辦理專案讓售,以鼓勵私人興學。
三、本案業經本府101年11月7日第87次市政會議審查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審議,如蒙同意再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讓售。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5/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5/24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0348號
- 執行情形
- 1.本案業經行政院102年6月20日院授內中地字第1026035495號函准予辦理。 2.目前由本府財政處召開地價審議小組查估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