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2/25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2008819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級中學為興辦教育事業需要,申請購置西港區南海段526、527地號等2筆市有土地,謹請貴會同意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讓售程序,敬請審議。 
說明

一、查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二、本市西港區南海段526及527地號等2筆市有土地,現況供私立港明高中使用,101年總公告現值為32,101,595元(如臺南市政府管有非公用土地擬處分清冊),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及第53條規定辦理專案讓售,以鼓勵私人興學。

三、本案業經本府101年11月7日第87次市政會議審查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審議,如蒙同意再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讓售。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4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0348號 
執行情形
1.本案業經行政院102年6月20日院授內中地字第1026035495號函准予辦理。 2.目前由本府財政處召開地價審議小組查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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