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5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王家貞蔡育輝李中岑 
案由
建請市府將原先隸屬於環境保護局之清淨家園科、事業廢棄物管理科、一般廢棄物管理科、勞工安全衛生室予以整合,並於環境保護局轄下增設二級機關「環境管理處」,提升環境管理服務品質。 
說明
  1. 查隸屬於環境保護局之清淨家園科、事業廢棄物管理科、一般廢棄物管理科係從事進行市容維護、垃圾清運、資源回收、環境消毒、登革熱防治與清掃街道等工作,為市民提供整潔安全環境。惟因工作內容細分無法達到事權統一之效果,故有予以整合之必要,建請於環境保護局轄下增設二級機關「環境管理處」。
  2. 另鑑於清潔隊員不分晝夜為臺南市環境清潔工作,故為提供隊員們友善職場環境與福利,並照顧其身心健康,亦請將原隸屬於環境保護局之勞工安全衛生室一併整合至「環境管理處」。
  3. 增設「環境管理處」是環境改革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打造健康、乾淨的宜居環境之一大助力,具有提升環境品質、防治公害、維護環境清潔及提升清運效量之利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5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12449號 
執行情形
有關「建請本府將原先隸屬於環境保護局之清淨家園管理科、事業廢棄物管理科、一般廢棄物管理科、勞工安全衛生室予以整合,並於環境保護局轄下增設二級機關-環境管理處」一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如擬於轄下新設二級機關,並進行原機關組織改造,因涉及地方政府受限於中央總員額管制等因素,實務上僅能就本府現有員額調整運用,若無核給新增員額,將面臨新設機關員額不足之困境。 二、本府環境保護局將視未來員額情形再做滾動式檢討,並儘速檢討各層級人員進行人事調整,以提升整體服務品質及效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