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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研議「未成年懷孕及未成年父母服務方案跨局處整合服務計畫」,將相關具體作法詳加載明,以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成長及其人格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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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根據統計,全台每年約有3000名未成年懷孕少女,為落實社會照顧,建請市府推動專案計畫,整合社會、教育、衛生、勞工、民政、警察等跨局處及民間多元服務,提供各項諮詢以及補助…等,期盼能讓小爸媽們在社會資源協助下,安心照護新生兒,給下一代更好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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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12月25日1080012573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12月25日府社兒字第1081499860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未成年懷孕及未成年父母服務方案跨局處整合服務計畫」,將相關具體作法詳加載明,以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成長及其人格發展」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使個案不漏接,本市訂有「臺南市未成年懷孕個案服務流程」,由社會局個管並整合教育、衛生、戶政、警政…等跨局處及民間協力提供多元服務。
二、依據個案需求分別提供個別諮詢及輔導協助、法律及醫療諮詢、經濟扶助、安置服務、醫療資訊、出收養、寄養等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三、目前成果及進度:
(一)為強化照顧未成年個案亦於「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第3條訂有各機關業務權責劃分,規範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權責提供相關保護事宜。
(二)108年度開案服務77人,其中已婚36人,未婚41人,服務受益391人次,其中以關懷訪視及福利諮詢175人次最多,其次物資提供101人次,經濟扶助58人次再次之,醫療協助31人次,法律服務14人次,出養服務12人次。
四、針對「未成年懷孕少女處遇及未成年父母支持服務」社會局每年亦召開2次跨局處與民間單位業務討論聯繫會議檢討服務成效,期透過跨局處及民間單位提供小爸媽們多元之適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