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7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5/03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05045418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臺南市立圖書館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本市「105年度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蕭壠國際藝術村」經費新臺幣56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280萬元、市配合款28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執行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5年3月21日文藝字第1053008133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得支用墊付款。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由文化部補助本市辦理「105年度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蕭壠國際藝術村」總經費新台幣5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80萬元、本市配合款編列280萬元),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本市105年度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報請市議會同意先行墊付新臺幣560萬元,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4月27日第24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5000446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