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4/01 
來文字號
府衛企字第114031900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地方政府衛生局及衛生所)(114年)」核定補助本市辦理「臺南市楠西區衛生所辦公廳舍重建工程」經費案件,114年度所需經費578萬7,000元(中央補助款455萬8,000元,市配合款122萬9,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2月27日衛授國字第1141460160號核定函及核定表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同條文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攤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總經費9,118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7,245萬元,市配合款1,873萬8,000元),分3年度編列預算辦理: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3月25日第69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年初0121嘉義大埔地震,臺南市楠西區衛生所已嚴重危損,藉由本案啟動衛生所重建工程,提供市民優質安全空間及完善服務設施實屬亟需,本案需於114年8月31日完成採購案決標及簽訂契約,以避免補助經費遭中央刪減。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