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皇宇沈家鳳 
連署人
陳秋宏李宗霖鄭佳欣 
案由
鑒於各消防分隊執勤狀況,本席提出6項修正方案(詳如說明),建請調整臺南市消防員外勤勤修制度,以減輕各分隊人力目前未充足之壓力,提升各分隊基層消防人員戰力。 
說明
  1. 114年8月25日本席與消防局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代表召開會議,彙整基層意見,對於中央修法反應緩慢、人力補充延宕,導致目前推行的「3小時休息制度」雖表面上優於法定規定,卻在實務上因人力不足,反而成為第一線消防員的壓力來源。
  2. 6項修正方案如下: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1161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確立穩定輪班,明年將以『增加輪休』的方式(每月勤2休2加休2天提升為加休3天)逐步降低工時;確認法定休息時段,並保證不濫用休息時間,避免惡意拆班及安排在深夜;建立溝通管道,以問卷方式普查全體基層,為傾聽及溝通跨出第一步。」案,敬答復如下: 一、 本府消防局於114年11月6日完成115年外勤大(分)隊外勤勤休制度問卷調查結果如下: (一) 方案A(勤2休2、加休3天、服勤日休息時間3小時以上)計29個單位。 (二) 方案B(勤2休2、加休2天、服勤日休息時間4小時以上)計3個單位。 (三) 方案C(勤2休2、加休3天、服勤日休息時間2小時以上)計28個單位。 二、 將參照上述調查結果,初步規劃為每月勤2休2並加休3天,另服勤日休息時間由現行至少排定3小時以上,下調為至少排定2小時以上,採擇中方案,同時兼顧方案方案A與C,亦可讓外勤能更彈性編排勤務。 -------------------------------------- 本府就「減輕外勤壓力,討論『回聘退休人員』的可能性,用以支援宣導或值班,讓第一線的大家能更專注於核心的救災救護本業。」案,敬答復如下: 一、 查內政部113年7月5日內授消字第1131603073號函釋以,各消防機關之職缺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爰消防機關不得自行回聘退休消防人員。 二、 另如回聘領有月退俸之退休人員,該人員每月領取報酬超過最低基本工資時,則須停發月退休金,茲難以吸引退休消防人員回任。 三、 為延續退休消防人員對於消防的熱忱與專業技能,傳承其豐富的救災經驗,本府消防局將持續鼓勵退休消防人員加入義消行列,以擴大防災量能以減少外勤壓力。 ------------------------------------------ 本府就「檢討偏遠分隊配置,偏遠地區分隊救災救護件數少且集中於白天,建議比照派出所整併並試辦檢討其可行性,將人力有效應用。」案,敬答復如下: 一、 本府消防局近幾年新進人力增補,已將外勤單位救災、救護件數與安檢列管家數列為參考,增補人力會以勤務繁重分隊為優先,同時可兼顧偏遠地區維持第一時間救災、救護應變最低基本人力。 二、 本府消防局於113年開始配合區域聯防實施人力降載,各單位人力下限均已113年為基準值,114年後增補人力不列入計算,讓外勤同仁可多放假,以降低每月超時服勤時數。 三、 本案建議比照派出所整併部分,仍先以上述方式進行,日後再滾動式檢討。 ----------------------------------------------------- 本府就「提前協調勤務支援,如有需消防單位協助宣導活動,請於一個月前提早申請,以利消防單位編排勤務調度。」案,敬答復如下: 一、 本府消防局持續積極配合各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辦理各項防災宣導活動,推廣防火防災觀念;惟消防人力須隨時因應突發災害及勤務需求,已於114年11月13日於官方粉絲專頁,發布防火宣導活動需前置申請。 二、 本府消防局以預先規劃人力調派,俾利活動順利進行,並確保宣導成效與勤務安全。若遇有人力不足的狀況,亦將協調舉辦日期,確保救災人力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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