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2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
- 連署人
- 黃麗招、邱昭勝、陳皇宇、謝舒凡、周嘉韋、朱正軒、楊中成、李宗翰、陳秋宏、蔡筱薇、黄肇輝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訂定攤車輔導及管理辦法,並規劃攤車示範區。
- 說明
- 市集攤車是較新興的行業,並不像夜市或菜市場的攤商有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納管,因此攤車經營上也面臨一些困境,包含平日没有地方營業、無強制營業及稅籍導致無法申請補助、消防安全風險、食品安全風險、車輛安全風險等問題。
- 建請市政府訂定攤車輔導及管理辦法,輔導及補助攤車主品牌再造、攤車設計、經營管理之外,並輔導合法登記,及納入衛生管理、食安管理、消防安全、攤車車輛納管。並規劃攤車示範區提供日營業,不僅更照顧攤車主,也更保障消費者。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1/22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2/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2/09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1099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訂定攤車輔導及管理辦法,並規劃攤車示範區。」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各縣市對攤車市集的推動,包括高雄市政府青年局為輔導青年創業的攤車輔導計畫、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及原民局為輔導就業的幸褔餐車計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為音樂節設置的行動餐車等,係由各主管機關對於其主管事務各有其政策任務要發展,如訂定單一攤車管理辦法,恐失去攤車多元主題發展的機會,進而限縮攤車商機,建議視個案需求,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給予適當輔導。 二、本市市場處於商圈、夜市等相關活動辦理時將依相關法規進行輔導並提供協助。 三、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感謝。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