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陳皇宇陳怡珍 
案由
建請市府檢討並提升義消出勤相關補助及福利措施,以強化消防協勤量能。 
說明

義消長期協助救災、救護及各項防災工作,對維護公共安全貢獻良多。隨著任務需求日益增加,建議市府檢討現行出勤補助及相關福利制度,適度提升保障與支持,肯定義消服務付出,並強化整體消防救災能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5000486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檢討並提升義消出勤相關補助及福利措施,以強化 消防協勤量能」案,敬答復如下: 本府消防局對義消(義勇消防人員)的福利主要涵蓋四大面向:保 險、福利互助金、出勤代金及健康檢查。 一、福利壽險及協勤意外保險:115年編列新臺幣(下同)567萬元, 為本市義消人員投保1年期保險;116年編列567萬元(同115年)。 二、義消人員福利互助金:115年編列295萬6,000元補助本市義消人員 福利互助會員費(每人每年700元),福利互助項目包含傷病住院 醫療、失能、喪葬及退隊互助等;116年編列295萬6,000元(同115 年)。 三、出勤代金: (一) 115年編列300萬元,本府消防局基於對義勇消防人員協勤之辛 勞,業於112年10月將出勤代金由每人每次40元提高至每人每 次100元,115年再次提高由每人每次100提高至每人每次200 元。 (二) 116年編列400萬元(比115年增加100萬元)。 四、健康檢查補助費:115年編列105萬元,補助本市義消人員(不含 顧問)實施健康檢查,每人得每年補助1次,每人最高3,500元; 116年編列105萬元(同1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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