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5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許又仁、蔡旺詮 
連署人
鄭佳欣、周奕齊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盤點降幼兒園師生比相關事宜,為提升幼兒園教學品質,儘早調降幼兒園師生比至1:12。 
說明

一、幼兒園師生比從民國70年「幼稚教育法」施行後,經過40年至今始終維持1:15不變,經歷40年的環境變遷,幼兒園教學模式已由大班級團體教學走向更重視幼兒個人學習的學習區模式,幼兒的學習需求已非常不同,加上在少子化衝擊下,國小、國中的班級人數已調降,仍唯獨幼兒園不變。

二、現今幼教現場的勞動與情緒勞務相當繁重,一間教室內除了有30位幼兒,還包含了很多特殊需求幼兒與需要高度關懷的家庭,1:15的高比例再加上各種需求的幼兒,讓幼教人員長期處在高壓的工作環境,這樣的現況不利於幼兒的學習與照顧。

三、依據全球最具指標性的幼教協會「全美幼兒教育協會」建議,3到4歲師生比是1:9、4歲到6歲師生比是1:10,可見臺灣還有很大努力空間。故,建議政府努力提升平價教保服務量的同時,進一步提升教學品質。

四、110學年起金門縣政府已率全國風氣之先,調降幼兒園師生比到1:12。教育部也已於110年10月27日承諾盤點幼兒園降師生相關資源。黃偉哲市長在110年11月9日許又仁議員質詢時連署降幼兒園師生比1:12。

期許臺南市政府能夠進行盤點降幼兒園師生比相關事宜,為提升幼兒園教學品質,儘早調降幼兒園師生比至1:12。。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211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24日府特教(一)字第1101520793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盤點降幼兒園師生比相關事宜,為提升幼兒園教學品質,儘早調降幼兒園師生比至 1:12。」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現行實際就讀公幼總學生數及教師數設算,3 至 5 歲班師生比為 1:13.72,尚低於法定 1:15。 二、公幼如降低師生比至 1:12,若維持目前公共化教保服務量,所需增加至少 277 位教保服務人員,衍生一年人事經費預估恐將增加 1.94 億元(暫以每師一年需 70 萬元估算)。 三、本市預定至 113 學年度規劃再增公幼 111 班 193 名教師或教保員, 如降低師生比至 1:12,則需額外再增加 43 名教保服務人員,再衍 生每年 3,010 萬元人事費。 四、承上,針對未來修法降低師生比,將積極反映爭取中央經費補助, 以免造成財政負擔。 五、另對私幼而言將提高成本,故本案亦將涉及教師團體、家長團體、 私立幼兒園業者團體可能不同的立場,將審慎研議與溝通。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