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5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宣貿
- 案由
- 建請市府研議租用新營區新東段517-1地號土地,作為新東立體停車場工程期間之臨時停車空間,以有效紓解周邊停車需求,維持交通秩序,請予研處。
- 說明
- 市府推動「新營區新東立體停車場」新建工程,施工期間原有路外及路邊停車空間將受工程占用,導致周邊停車位大幅減少,恐影響地方交通動線與商家營運,亦造成民眾停車不便。
- 新營區新東段517-1地號土地目前由農田水利署管理,位置鄰近工程基地,具備臨時停車場之適用性,若能洽商短期租用,將可有效緩解工程期間停車空間不足問題。
- 為維持地方交通秩序、減輕居民及商家衝擊,並確保工程推動順利,建請市府儘速評估相關可行性,並與農田水利署協調租用事宜。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11/2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12/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12/12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1186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租用新營區新東段 517-1 地號土地,作為新東立體停車場工程期間之臨時停車空間,以有效紓解周邊停車需求,維持交 通秩序」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農田水利署轄管應係新東段517地號土地,非為新東段517-1 地號土地,先予敘明。 二、次查新東段517地號土地面寬約為10公尺,以停車格位長度最小 規範設計,其車道仍不足最小寬度規定之5.5公尺,尚無法闢建,爰 本府交通局將先行於不影響道路服務水準及考量道路幾何條件等條 件下,增設路邊停車格位,並研議辦理停車收費,以提高停車周轉率 避免長期占用,另亦持續與區公所合作尋找周邊適當地點評估闢建臨 時停車場可行性,以改善施工期間停車問題。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