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金鐘
- 連署人
- 林志展、呂維胤、陳怡珍、唐碧娥
- 案由
- 建請盡速編列各校警衛員額編制,輔助各校假日、晚間保全設施。
- 說明
一、「沒有安全,就沒有學習」學校有責任保障學生在學校自由活動、安全上課。雖然各所學校早已導入保全系統,輔助維護校園環境,但隨著開放校園的趨勢,導致進出校園的人員比以往複雜,增加校園安全管控的難度。如本(104)年5月29日北投龔重安犯下之割喉案即是如此。
二、因此校園避免校外人士任意進出之意外,也應對校內各項潛在危險因素加以監控巡視,而不是只有純粹依靠監視系統與保全巡邏,當一個學校的進出及安全問題無人主動把關時,第一時間對學生、教師及在校內的每一位人士之個人安全將產生極大的威脅。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6/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08/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08/26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40004572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4年9月18日以府教秘字第1040904054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盡速編列各校警衛員額編制,輔助各校假日、晚間保全設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本府100年10月4日南市秘總字第1000751552號函重申各機關學校單位臨時人員如有缺額時,列為「出缺不補」不得新增僱用。 二、目前有臨時駐衛警學校維持原配置,無臨時駐衛警學校則核編給系統保全經費及裝置監視系統,維護校園安全。 三、為因應原有臨時駐衛警編制學校因駐衛警(屆齡退休、離職等等)減列,造成校園安全疑慮,俟後將再研擬相關措施以維校園安全。
市府執行情形: 一、104年9月18日府教秘字第1040904054號函復。 二、目前有臨時人力學校維持原配置,無臨時人力學校則核編給系統保全經費及裝置監視系統,維護校園安全。 三、為因應原有臨時人力編制學校因臨時人力(屆齡退休、離職等等)減列,造成校園安全疑慮,將再研擬相關措施以維校園安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