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金鐘 
連署人
林志展、呂維胤、陳怡珍、唐碧娥 
案由
建請盡速編列各校警衛員額編制,輔助各校假日、晚間保全設施。 
說明

一、「沒有安全,就沒有學習」學校有責任保障學生在學校自由活動、安全上課。雖然各所學校早已導入保全系統,輔助維護校園環境,但隨著開放校園的趨勢,導致進出校園的人員比以往複雜,增加校園安全管控的難度。如本(104)年5月29日北投龔重安犯下之割喉案即是如此。

二、因此校園避免校外人士任意進出之意外,也應對校內各項潛在危險因素加以監控巡視,而不是只有純粹依靠監視系統與保全巡邏,當一個學校的進出及安全問題無人主動把關時,第一時間對學生、教師及在校內的每一位人士之個人安全將產生極大的威脅。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6/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8/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08/2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4000457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4年9月18日以府教秘字第1040904054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盡速編列各校警衛員額編制,輔助各校假日、晚間保全設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本府100年10月4日南市秘總字第1000751552號函重申各機關學校單位臨時人員如有缺額時,列為「出缺不補」不得新增僱用。 二、目前有臨時駐衛警學校維持原配置,無臨時駐衛警學校則核編給系統保全經費及裝置監視系統,維護校園安全。 三、為因應原有臨時駐衛警編制學校因駐衛警(屆齡退休、離職等等)減列,造成校園安全疑慮,俟後將再研擬相關措施以維校園安全。

市府執行情形: 一、104年9月18日府教秘字第1040904054號函復。 二、目前有臨時人力學校維持原配置,無臨時人力學校則核編給系統保全經費及裝置監視系統,維護校園安全。 三、為因應原有臨時人力編制學校因臨時人力(屆齡退休、離職等等)減列,造成校園安全疑慮,將再研擬相關措施以維校園安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