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 
案由
建請市府落實建置「性別友善廁所」於本市行政機關、各級學校與重要公共空間之公廁。 
說明
  1. 市府轄管之所有行政機關應建置「性別友善廁所」,以符真正的性別平等。
  2. 「性別平等」已為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學習重點之一,市府應實際建置性別友善廁所於各級校園中而非紙上談兵。
  3. 市府列管之公廁,應有計畫性地增設性別友善廁所,若經費不足,應積極向中央爭取優先設置。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3/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4/07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207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貴會第4屆第2次臨時會決議案(環保衛生第8號案)「建請市府落實建置「性別友善廁所」對本市行政機關、各級學校與重要公共空間之公廁。」案,敬答覆如下: 一、環保局為公廁整潔管理機關,性別友善公廁建置目前由公廁管理單位自行評估興建。 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19日本府第538次市政會議陳報「公廁設置及管理維護」報告,市長請各局處應持續加強男女廁間數比、性別友善廁所、親子友善廁所及無障礙廁所等友善設施推動事項。 三、本府環境保護局自108年起協助各局處爭取環保署「改善公廁暨提升優質公廁推動計畫」經費,若為性別友善公廁申請案,將列為優先提報費補助對象。 四、截至111年12月底止,本市獲環保署經費補助總計1億2,190萬元,改建本市329座公廁。112年度環保署經費補助1,732萬,其中包含12座性別友善廁所;112-113年度目前申請6,368萬元,其中包含8座性別友善廁所,本市性別友善廁數量已由108年的1座增加至49座,本府環保局將持續推廣本市各公廁管理單位設置性別友善廁所,期望113年底提升至60座以上。 五、貴席關心市政熱枕,本府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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