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易瑩、Ingay Tali穎艾達利 
連署人
沈震東、陳怡珍、周麗津、許又仁、李鎮國、周奕齊、沈家鳳、林阳乙、吳禹寰、李宗翰 
案由
建請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本市設置「細分類回收站」進行相關條件研究,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說明

一、為提升垃圾回收率、促進可回收物再生及有效利用之目標,許多國家已陸續針對如何有效進行分類垃圾來達到廢棄減量多有做為,國內目前也有「細分類回收站」前例可參考,從源頭開始努力,讓民眾以「使用者」身分參與回收物之細分類過程,可同時達到教育民眾層面之環保概念。

二、請市府環保局針對台南市設置「細分類回收站」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以各行政區劃分盤點相關可行性,以期達到減廢及有效進行回收垃圾之最佳化分工。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1208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環保局109年12月25日府環廢字第1091512432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本市設置「細分類回收站」進行相關條件研究,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局為鼓勵民眾落實資源回收分類,加強基層推動資源回收工作,自104年起推動「臺南市建構在地資源循環體系補助計畫」,以「由下而上」方式輔導社區、里辦公處或集合式住宅自主規劃建置符合在地特色及需求之資源循環體系(定點回收站或巡迴回收),並藉由辦理兌換活動鼓勵民眾進行資源回收,截至109年止共建置152站資源回收站,每站回收項目細分類至少6項,最多達15項,由各站依據回收站之面積及志義工人數自行評估最適之細分類項目數,目前本市37個行政區共已設置34區,僅下營、將軍及安定未設置,經探究其未設置原因係因當地已有個體戶及私人回收場,當地里長秉持不與民爭利之理念,故設置意願較低。 二、 110年本局將持續輔導各社區、里維運回收站,以期達到教育民眾資源永續循環之觀念並提升本市資源回收量。 三、 另為提升本市清潔隊收受之資源回收物之細分類品質,本局目前亦已進行興建區域型資源回收細分類廠先行可行性評估計畫,以了解興建資源回收細分類廠之可行性,以期有效提升本市清潔隊資源回收物之分類品質,進而提升變賣價金,為市庫提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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