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2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震東 
連署人
沈家鳳、黄肇輝、陳秋宏、余柷青、蔡筱薇 
案由
建請台南市政府文化局針對文資列冊-赤崁東街日式宿舍進行修復,以利整體規劃。 
說明
儘速修復赤崁東街日式宿舍,以利未來整體赤崁曙光計畫推展附近發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1157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針對文資列冊-赤崁東街日式宿舍進行修復,以利整體規劃」案,敬答覆如下: 一、現況說明及規劃: (一)案涉赤崁東街警眷宿舍經由本府文資處113年8月22日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因建物位於歷史建築「赤崁東街日式宿舍」定著土地範圍內,考量其與歷史建築「赤崁東街日式宿舍」整體的歷史脈絡紋理,故作成「列冊追蹤」之決議。 (二)本案建物目前閒置中,由本府市警局管理,經113年10月14日各單位現勘討論後續再利用議題,決議請本府文資處啟動文化資產審議程序,決定是否可以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於尚未完成審議前由警察局續行管理。 二、執行方式: (一)本案本府文資處將辦理文資審議程序,且考量本案與歷史建築「赤崁東街日式宿舍」具有歷史關聯性,及警眷宿舍建物所坐落土地已納入歷史建築保存範圍,後續將審議本棟建物是否納入已登錄歷史建築「赤崁東街日式宿舍」之本體範圍,亦即以擴大歷史建築本體範圍進行審議。 (二)本案警眷宿舍建物坐落土地為國有土地,建物為市府警察局管理,現階段建物為列冊追蹤,尚未具備文資身份,若有修復或再利用需求可由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計畫,經本府文資處確認修復或再利用內容不會減損建物之文化資產價值後,同意採取適當之修復再利用方式。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