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5/12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一字第112062104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112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經費新臺幣3億229萬1,000元(中央補助款4,321萬6,000元、地方配合款2億5,907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2年4月25日台內營字第112080513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3. 「112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原編列預算6億1,264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492萬6,000元、地方配合款5億8,772萬元),經內政部112年第一次預算修正核定36億5,101萬3,516元,其中中央補助款為9,029萬7,727元,地方配合款調整為11億1,616萬6,462元,另「新營區復興路(三-30m)拓寬工程」經費中央補助款2,215萬5,933元及地方配合款2億6,937萬2,381元已編列於「111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爰此本府編列預算不足3億229萬1,000元(中央補助款4,321萬6,000元、地方配合款2億5,907萬5,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5月9日第59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配合內政部營建署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各案件112年度執行需求提送墊付款案,配合支應各核定案件中央補助款及地方配合款,以利今年度各核定案件工程執行及用地取得。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工務市提6-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3/06/0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0605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