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5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Kumu Hacyo谷暮.哈就 
連署人
呂維胤、鄭佳欣、王錦德 
案由
建請教育局務必針對國民教育階段,關於原住民學童相關政策事務,在每學期開學時,以公文(附件)方式寄發各校,以提醒各校重視並落實與有效執行。 
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南市教安(二)字第1091043723號公文規定,確實做到協助原住民學童申請營養午餐補助政策之申請作業,切勿再以「不知情」或以「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之理由為難族人,造成族人家長與學童的傷害。

二、每學期初確實填報及協助原住民學生申請族語課程。

三、每年下半年報名族語認證考試相關報名作業,請確實協助完成報名,勿再有漏報狀況發生。

四、以上三件與原住民學童至關重要的權益事項,每學期初問題層出不窮,造成族人的困擾,顯示出教育局在相關的宣導上有所疏漏,或以人事更迭為由掩飾,學校忽視原住民族相關業務的態度,在此特別要求教育局,除了每學期初以公文寄送各校之外,並於每學期的校長及主任業務會議,再次以書面資料提醒之。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212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29日府教安(二)字第1101582713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務必針對國民教育階段,關於原住民學童相關政策事 務,在每學期開學時,以公文(附件)方式寄發各校,以提醒各校重視並落實與有效執行。」案,敬答覆如下: 一、原住民學生午餐補助:本府教育局除於公文中特別說明對於原住民學 生,應積極透過導師家訪協助有需求者申請午餐費補助外,亦會於每年公開會議中(如:學務傳承會議、校長會議及營養師會議)加強宣導 說明補助原則。 二、原住民申請族語課程:每學期開學前公告進行開班調查,與學校保持 聯繫,提供學校師資訊息協助媒合,滿足學生有需求、即開課之原則。 三、原住民學生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自 110 年度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改為一年 2 次,由本府教育局以公文轉知學校協助學生報名,以維護學生報名權益。另辦理族語認證學生輔導精進班,輔導學生協助通過語言認證測驗。 四、上開所列之原住民學童重要權益事項規定,本府教育局除了每學期初 以公文寄送各校,並於每學期校長及主任業務會議再次以書面資料提醒一節: (一)每學期以公文方式函知學校申請原住民學童相關助學金、午餐費、 學用費,住宿伙食費、獎學金等,並進行補助金額核定。 (二)列入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務及學務主任會議書面資料,加強宣 導以維護原住民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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