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莊玉珠、蔡淑惠 
連署人
郭信良、李坤煌、杜素吟、許至椿、林美燕 
案由
南區永華國小附設幼兒班,請增設中班案。 
說明

一、永華國小附設幼兒班,因只有大班、小班、混齡班,未分出大、中、小班。

二、國小附近之里長與里民反映,配合幼兒教育之大、中、小班,將現有之大、小、混齡班,予以調整為大、中、小三班,以符在地人士之望。

三、請教育局協助處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5/3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381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6.26府教特(一)字第1070627200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南區永華國小附設幼兒班,請增設中班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核定永華國小附幼2班60名,且現行為混齡教學,尚非大班、小班、混齡班之別。 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定有以下3種班別: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16人為限;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30人為限;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15人為限。 三、承上,各幼兒園於每年依本市招生順序(含身分別及年齡別)錄取之學生後,進行編班工作。另,若設定各班別年齡層,將引起排擠原可能入園之不利條件幼兒或年齡較長之幼兒。 四、未來考量南區公立幼兒園供給比率及近年招生情形,教育局將審慎評估該區市立國中小閒置空間量,進行108學年度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之可行性評估。

一、107年6月26日府教特(一)字第1070627200號函復。 二、經查核定永華國小附幼2班60名,且現行為混齡教學,尚非大班、小班、混齡班之別。 三、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規定。有3種班別,各幼兒園於每年依本市招生順序(含身分別及年齡別)錄取之學生後,進行編班工作。另,若設定各班別年齡層,將引起排擠原可能入園之不利條件幼兒或年齡較長之幼兒。 四、未來考量南區公立幼兒園供給比率及近年招生情形,本府教育局將審慎評估該區市立國中小閒置空間量,進行108學年度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之可行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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