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2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順良
- 連署人
- 杜素吟、許至椿
- 案由
- 因應新住民增加,建請市府成立「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專責機構,處理新住民及其子女事務,統籌各局處相關業務,建立單一服務機關窗口,提高行政效率。
- 說明
一、新住民的生活困擾、生活困境、經濟、家庭問題,需要政府成立專責單位來協助,以期符合府城成為國際化的城市。
二、六都的新住民人數已超過原住民,為促進族群融合,提升新住民社會力,增加對這份土地的認同感,請市府提供資源服務,用公權力成立專責單位。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6/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送大會討論。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08/20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08/2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4853號
- 執行情形
- 本會收文字號:1040005342號 104/09/08 依據台南市政府104年09月07日府民戶字第1040864949號函覆: 本府就「因應新住民增加,建請市府成立「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專責機構,處理新住民及其子女事務,統籌各局處相關業務,建立單一服務機關窗口,提高行政效率。」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因應外籍與大陸配偶個人及家庭的權益及需求,政府於92年訂定執行「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依生活適應輔導、醫療優生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等8大重點工作,訂定56項具體措施(99年6月9日函頒修正為40項措施),分由本部、教育部、外交部、法務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勞動部、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等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等相關機關積極辦理,並由內政部定期召開檢討會議列管相關機關辦理情形,截至目前已召開27次檢討會議。 二、本府為整合行政資源、加強各局處橫向聯繫與溝通、協調推動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等相關事宜,特設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專案小組,並訂定「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專案小組設置要點」,本小組置委員十七人至十八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市長兼任或另行指派;其餘委員,由市長就下列人員聘(派)之: (一)本府民政局、社會局、教育局、勞工局、警察局、衛生局、新聞及國際關係處之科長(或相當)層級以上人員各一人。 (二)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第一服務站主任、第二服務站主任。 (三)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專勤隊隊長。 (四)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處長。 (五)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相關學者、專家或民間團體代表二人至四人。 三、工作分配方式: (一)本小組各項輔導措施依臺南市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分工表辦理(如附表)。 (二)本府民政局為對外聯繫窗口及專案小組間橫向整合機關;本府社會局、教育局、勞工局、警察局、衛生局、文化局、新聞及國際關係處為照顧輔導措施辦理機關(單位),各辦理機關(單位)應於每年二月底前,提報當年度照顧輔導計畫書,每年二月十五日及九月十五日前,分別提報前半年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辦理情形,並由本府民政局負責彙整層轉內政部。 四、專案小組由本府民政局每半年召開一次業務聯繫會報,俾利瞭解照顧輔導措施之辦理現況,並審議各辦理機關(單位)之年度照顧輔導計畫及補助經費額度。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