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陳秋宏、呂維胤 
連署人
劉米山、沈家鳳 
案由
為確保幼兒園學童通學安全及便利,市政府應改善優化本市公共化幼兒園之家長接送區。 
說明
  1. 本市公幼和非營利幼兒園3年來新增120班,後年可達247班,加上準公共幼兒園165園,全市可提供幼兒平價教保服務量將超過8成。
  2. 為滿足幼兒入園需求,本市短期內籌備並設立許多幼兒園,或因快速設立的緣故,部分園區規劃未盡完善,未妥善規劃家長接送動線,導致幼童通學諸多不便,造成家長接送惡夢,恐亦危害通學安全。
  3. 2歲至5歲就讀幼兒園之學童,因發展認知尚未成熟,難以獨自進出園區,多仰賴父母接送,較學齡後學童更具接送需求,因此建請市政府通盤檢討本市公共化幼兒園之家長接送區規劃,以確保學童通學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1156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確保幼兒園學童通學安全及便利,市政府應改善優化本市公共化幼兒園之家長接送區。」案,敬答覆如下: 一、目前各幼兒園為確保學童通學安全及便利,已規劃家長接送區,分為汽、機車及步行接送區,其中汽、機車接送區依據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5 條規定,自 109 年 12 月 1 日起,接送未滿 7 歲之兒童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 3 分鐘之限制,爰家長可安心臨停在汽、機車接送區,帶孩童入園。同時與步行接送區分開,提高入園安全與效率。 二、本府教育局將徵求不同型態、不同規劃方式之良好之動線示例,提供各園參考;亦將公告請各幼兒園詳加宣導家長接送幼兒動線。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