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陳秋宏、呂維胤
- 連署人
- 劉米山、沈家鳳
- 案由
- 為確保幼兒園學童通學安全及便利,市政府應改善優化本市公共化幼兒園之家長接送區。
- 說明
- 本市公幼和非營利幼兒園3年來新增120班,後年可達247班,加上準公共幼兒園165園,全市可提供幼兒平價教保服務量將超過8成。
- 為滿足幼兒入園需求,本市短期內籌備並設立許多幼兒園,或因快速設立的緣故,部分園區規劃未盡完善,未妥善規劃家長接送動線,導致幼童通學諸多不便,造成家長接送惡夢,恐亦危害通學安全。
- 2歲至5歲就讀幼兒園之學童,因發展認知尚未成熟,難以獨自進出園區,多仰賴父母接送,較學齡後學童更具接送需求,因此建請市政府通盤檢討本市公共化幼兒園之家長接送區規劃,以確保學童通學安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9/2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0/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0/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1156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為確保幼兒園學童通學安全及便利,市政府應改善優化本市公共化幼兒園之家長接送區。」案,敬答覆如下: 一、目前各幼兒園為確保學童通學安全及便利,已規劃家長接送區,分為汽、機車及步行接送區,其中汽、機車接送區依據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5 條規定,自 109 年 12 月 1 日起,接送未滿 7 歲之兒童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 3 分鐘之限制,爰家長可安心臨停在汽、機車接送區,帶孩童入園。同時與步行接送區分開,提高入園安全與效率。 二、本府教育局將徵求不同型態、不同規劃方式之良好之動線示例,提供各園參考;亦將公告請各幼兒園詳加宣導家長接送幼兒動線。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