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4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呂維胤
- 連署人
- 沈震東、劉米山、林志展
- 案由
- 要求市府研議擴增漁光島水域運動中心。
- 說明
一、墾丁水域活動盛行,許多遊客衝著白沙灣水域活動慕名而去,臺南的水上活動場域豐富,卻缺少完整性規劃,使得得天獨厚的漁光島月牙灣,至目前為止,只有簡陋的帆船基地供選手訓練使用。
二、建請市府研議,改善帆船訓練基地結合觀光資源,讓漁光島月牙灣,打造成國際級的水上訓練中心,吸引遊客造訪台南打造觀光新亮點,促進產業活動及觀光發展新模式。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11/2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2/09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2101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24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101507612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要求市府研議擴增漁光島水域運動中心」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局(體育處)已於 109 年 6 月完成漁光島海域水文調查,水域運動中心初步規劃建築量體為 400 坪,內部設置各式風浪板、立式划槳及救生艇等收納空間,便於選手訓練及辦理賽事需求,此外,為推廣風帆運動及便於民眾使用,亦增設盥洗空間,以利選手及民眾沖洗,初步規劃設置經費為 8,930 萬元。 二、教育局(體育處)已於 109 年 9 月提報教育部體育署爭取計畫經費,該署於 110 年 6 月進行該案審查,因設置基地尚於內政部辦理都市計畫審查作業,爰未補助該案計畫,教育局(體育處)仍將持續追蹤都市 計畫辦理進度,賡續提報爭取中央補助。 三、針對擴增漁光島水域運動中心一節,教育局(體育處)將評估使用需求,並針對該區完成審議後所發布實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於計畫經費到位時,研議規劃水域運動中心擴增之可行性,俾符經費使用效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