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4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 
連署人
沈震東、劉米山、林志展 
案由
要求市府研議擴增漁光島水域運動中心。 
說明

一、墾丁水域活動盛行,許多遊客衝著白沙灣水域活動慕名而去,臺南的水上活動場域豐富,卻缺少完整性規劃,使得得天獨厚的漁光島月牙灣,至目前為止,只有簡陋的帆船基地供選手訓練使用。

二、建請市府研議,改善帆船訓練基地結合觀光資源,讓漁光島月牙灣,打造成國際級的水上訓練中心,吸引遊客造訪台南打造觀光新亮點,促進產業活動及觀光發展新模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210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24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101507612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要求市府研議擴增漁光島水域運動中心」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局(體育處)已於 109 年 6 月完成漁光島海域水文調查,水域運動中心初步規劃建築量體為 400 坪,內部設置各式風浪板、立式划槳及救生艇等收納空間,便於選手訓練及辦理賽事需求,此外,為推廣風帆運動及便於民眾使用,亦增設盥洗空間,以利選手及民眾沖洗,初步規劃設置經費為 8,930 萬元。 二、教育局(體育處)已於 109 年 9 月提報教育部體育署爭取計畫經費,該署於 110 年 6 月進行該案審查,因設置基地尚於內政部辦理都市計畫審查作業,爰未補助該案計畫,教育局(體育處)仍將持續追蹤都市 計畫辦理進度,賡續提報爭取中央補助。 三、針對擴增漁光島水域運動中心一節,教育局(體育處)將評估使用需求,並針對該區完成審議後所發布實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於計畫經費到位時,研議規劃水域運動中心擴增之可行性,俾符經費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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