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8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6/21 
來文字號
府文建字第1000445165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本中心辦理「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整建計畫後續改善工程」,經費新台幣1,175萬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0年度追加預算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辦理,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00年5月6日文壹字第1003009848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說明:

文建會核定補助本中心辦理「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整建計畫後續改善工程」,總經費新台幣1,175萬元整(含60%中央補助款705萬及40%自籌配合款470萬元),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本局100年度預算編列。故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先行辦理墊付(一般建築及設備-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雜項設備費)新台幣1,175萬元(中央補助款705萬元;市自籌款470萬元),俟於100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三、本案業經100年6月1日市政會議核准在案。

 
辦法
敬請 貴會審議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0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7/11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7/2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901號 
執行情形
1.演藝廳專業燈具設備採購案,已於8/23公告上網,9/7進行開標。 2.演藝廳防火暨消防改善案,已完成規劃設計勞務案簽約並於8/10召開預算圖說第一次審查會,訂於8/24召開預算圖說第二次審查會,預定9月初完成公告上網。 3.演藝廳音響喇叭改善案,責請原廠商(第二期整修工程)持續進行模擬測試中,俟確認後即可以採購法規定進行採購作業,預定9月中完成簽約並進行後續執行事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