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震東 
連署人
陳秋宏、林易瑩、沈家鳳、鄭佳欣、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栽種或補植行道樹,能優先選擇臺灣原生種且邁向多樣性。 
說明

一、臺灣原生種植物符合臺南氣候、土壤,且生長緩慢,不用常修剪。擁有較強之抗病蟲害能力。多具深根性,少風害、旱害,並可增加土壤貯水及水土保持功能。都市地區雖偏向使用景觀樹種,但仍有許多臺灣原生種亦會開花。

二、建請工務局補種行道樹時,可朝多樣性目的,除避免單一性可能帶來的危害,亦可慢慢的減少不適合當地行道樹的數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19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760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9月10日府工園一字第1081037227號函復: 有關行道樹種植,本府工務局目前樹種選擇原則以深根性、本土性(臺灣原生種)、清潔性(無落花、落果導致路面濕滑情形)為選擇原則,目前行道樹新植設計亦有考量以「多種植栽」種植,營造景觀多樣性。 樹木補植考量街道景觀,以盡量補植同樣樹種為原則,惟該樹種倘不適合做為行道樹(如:小葉欖仁、黑板樹、菩提樹、掌葉蘋婆、印度橡膠木等),將考量以其他樹種補植。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