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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林志展、陳秋宏、周嘉韋、蔡蘇秋金、林依婷、邱昭勝、沈家鳳、謝舒凡、蔡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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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面對極端氣候加劇,本市近年缺水問題已成常態,建請水利局加速本市海水淡化廠新建進度,建立機制將太陽光電日間發電高峰導入海淡,以綠產水,低碳永續改善缺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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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面對極端氣候加劇,本市近年缺水問題已成常態,建請水利局加速本市海水淡化廠新建進度,建立機制將太陽光電日間發電高峰導入海淡,以綠產水,低碳永續改善缺水問題」案,敬答覆如下:
一、臺南海水淡化廠為臺灣南部區域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100年4月核定、106年3月第1次檢討核定)、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110年8月核定)訂定之水資源方案,中央為因應氣候變遷下旱象加劇挑戰積極規劃推動,並優先核定於本市興建之重大水資源設施。
二、臺南海水淡化廠之工程內容、進度及配套分述如下:
(一)工程內容:
1.第一期:
(1)取排水工程、海水淡化廠工程(廠房、海水淡化機組)、輸配水工程(至佳里區自來水受水池)。
(2)產水量:每日10萬噸
(3)工程經費:160億元。
(4)工程期程:112年至118年(112年至117年施工、117年至118年試運轉產水)。
2.第二期:
(1)工程內容:增設廠內海水淡化機組、輸配水工程(至安南區自來水受水池)。
(2)新增產水量:每日10萬噸。
(3)工程經費:暫估約86億元。
(4)期程:啟動時間:預估第一期計畫完工後2年,另案循程序辦理;執行期間:預估3年。
(二)進度:查臺南海水淡化廠產水規模為每日最大20萬立方公尺,業於111年7月13日環評通過,規劃分兩期施作(每期10萬立方公尺),第一期計畫現經行政院112年4月27日核定通過。
(三)配套:
1.降低碳排:
(1)設置太陽能:本計畫於環評承諾設置契約容量10 %(全期規劃約3.66 MW)以上之太陽能光電系統,所生產之綠電預計將作為廠區內一般用電供電來源(如照明等)。
(2)降載操作:臺灣豐水期降雨及水源較充沛,且適逢6~9月夏季用電量較大期間,海淡廠將採降載產水以降低對我國能源供應體系之負擔。
2.鹵水排放之減量及監測。
3.漁業可能影響之評估及補償研議。
4.地方配合工程:本府前向水利署提報海淡廠周遭區域道路、排水、漁港、聯外橋梁等興建改善需求,共約3.45億元,均已列入本計畫額度。
5.周邊環境改善:計畫編列有3.55億元,後續按中央提報審查機制執行。
三、綜上,中央推動臺南海水淡化廠,原則上採用RO逆滲透進行淡化,並輔以相關降低碳排、減輕環境影響配套,如有更佳、節能、優化之技術亦可考量採用,朝減輕能耗、低碳永續之方向努力。
四、本案中央後續預計採統包方式辦理,以海淡廠功能及目標為導向,開放國外廠商投標,引進國外最新海淡技術,並採最有利標方式由專家學者透過公正公開的方式評選出最佳廠商;查水利署目前研擬招標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