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7/13 
來文字號
府體競字第115091766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連署人
 
案由
運動部核定本市辦理「115年度運動部補助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及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學習輔導措施計畫」之經費計新臺幣488萬2,000元(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運動部115年6月3日運競(六)字第115030143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核定計畫經費488萬2,000元(中央全額補助),因未及納入預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7月7日第7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核定補助經費執行期程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為落實保障本市學校體育班學生受教權益,提供學生於學期中,因對外出賽而未實施之課程,進行差異化教學、學習扶助等措施,以提升學生素質並達成學生有效學習之目標,運動部補助學校辦理學習輔導措施計畫經費,為因應時效,避免影響學校115年度執行教學期程,損害學生受教權益,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8/2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