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3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李文正、謝財旺 
案由
建請臺南女中音樂班增設薩克斯風班。 
說明

一、為臺南爭取薩克斯風學生,避免下一代人才外流。

二、目前臺南市高中未有招收薩克斯風學生,建請教育局敦請臺南女中增設、招收薩克斯風學生。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445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4日以府教特(二)字第1060697066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臺南女中音樂班增設薩克斯風班」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係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統一規劃,分區辦理鑑定分發作業,臺南女中音樂班係屬於南區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之招生範圍,其入學管道可透過以下方式: (一)管道一:參與術科測驗,透過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管道入學。 (二)管道二:以競賽表現入學。 二、查臺灣南區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簡章(含術科測驗簡章、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等三份)業於106 年1 月11 日公告: (一)依據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臺南女中、高雄中學及新莊高中等三校,106 學年之管道二競賽表現入學招收樂器項目,均不含薩克斯風;另鳳新高中及屏東女中則招收薩克斯風。學生若欲以薩克斯風,透過管道二競賽表現入學,可選擇鳳新高中及屏東女中。 (二)依據臺灣南區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臺南女中、高雄中學不招收以薩克斯風為主修樂器之學生,另新莊高中、鳳新高中、屏東女中之招生主修樂器,則含薩克斯風。因此學生如以薩克斯風為主修,欲透過管道一術科測驗及聯合分發就讀南區高中音樂班,可選擇分發新莊高中、鳳新高中及屏東女中等三校。 三、依據上述簡章,臺南女中等南區音樂班5 校,因各校教學資源、樂團配置、師資人力及學校特色等不同考量,其招生樂器項目各校均有所不同,因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作業非本市業管範圍,後續將透過適當管道向國教署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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