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3/08 
來文字號
府教秘字第107028003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市民黃香蓮小姐申請辦理與本市共同持有土地(大內區二重溪段82-4地號)之土地分割、共有物分割等事一案,提請貴會同意,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市民黃香蓮小姐106年9月30日申請書辦理。

二、本案相關說明如下:

(一)旨揭土地為裁併校區-大內區二溪國小吉林分校之一部分,該分校已裁併且教室已報廢拆除,現況為空地。

(二)案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山坡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面積445平方公尺,所有權臺南市佔20%,黃香蓮小姐佔80%,現黃香蓮小姐擬申請辦理土地分割並登記,因吉林分校已裁併且教室已拆除,如同意辦理土地分割,分割後本市依持有比例取得89平方公尺,分割後本市持有部分將一面臨道路且與吉林分校其餘土地相連。

(三)查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土地分割登記為處分行為,故本案應經民意機關(市議會)同意,再送行政院(內政部)核准。

三、本案業經本府107年2月22日第32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市民黃香蓮小姐申請大內區二重溪段82-4地號之土地分割、共有物分割等事宜。本案如經貴會同意後,再送行政院內政部核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本會同意。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9/04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372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