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房屋稅徵收率修正實施後徵收情形與影響」專案報告
- 說明
- 辦法
- 房屋稅率不宜全國一致,因為各縣市的購置成本不一,宜視各縣市產業而定,建議檢討「其他非自住住家用」之稅率。
- 房屋起造人待銷售房屋,其繳納的房屋稅為其建築成本,調高房屋稅後使其售價因此提高,亦會轉嫁由民眾負擔,建議檢討「起造人待銷售房屋」之稅率。
- 非自願性無法設籍者(例如:擁有2戶房屋總價低於擁有1戶的豪宅持有者),卻須適用較高的房屋稅率,建議調降其他非住家用房屋稅率,並研議建請中央修法,是否能以設籍以外之佐證,課以自住住家用之稅率。
- 為鼓勵多屋族出售或出租房屋,給予適用較優惠稅率,建議一併納入討論。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10/29
- 大會決議
- 照委員會結論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