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1/10/1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0079914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擬制定「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本府100年1月10日府法制字第1000007675號函發「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自治法規新訂及整併作業計畫」辦理。
  2. 查原臺南市制定之「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因考量縣市城鄉發展差異甚大,原訂法規難以一體適用,故於縣市合併升格時,先予廢除,並整體考量大臺南市城鄉發展情形,重新檢討訂定「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現自治條例草案已研擬完成,爰提請貴會審議。
  3. 本自治條例主要內容,係針對空地、空屋閒置髒亂之情形,訂定管理維護之規定,並規範空地空屋之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之義務,透過管理機制,改善閒置空地空屋之環境,並經由認養維護之制度,將閒置空地空屋之環境轉供社區公眾使用,以提昇整體都市環境品質。
 
辦法
請惠予審議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刪除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四條 第二項(修正內容詳附表) 二、餘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修正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28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00011663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於101年1月11日以府都設字第1010006158號函送行政院辦理核定作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