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11/23
- 來文字號
- 府都景字第105120651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5年度第三階段「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案經費新台幣5,100萬元(中央補助金額為3,876萬元,市配合款1,224萬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11月16日台內營字第1050815496號函。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核定總執行金額為5,100萬元,本次提請墊付金額為5,100萬元(中央補助3,876萬元;市配合款1,224萬元)。
(二)案由計畫經補助單位(內政部營建署)規定應於105年12月20日前完成發包作業,為爭取時效及利後續計畫執行,擬先行辦理預算墊付事宜。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11月23日第27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10/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12/07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12/14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854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