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0次 臨時會
- 類別
- 臨時動議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制定「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草案。
- 說明
我國在COVID-19疫情後,民眾生活習慣改變,傳統市場之經營模式已與過往大不相同。制定「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之立法目的乃為回應公有零售市場攤商之實際需求、精進市場管理與輔導機制,尤其是在保障合法攤(鋪)位使用人之權益,將公有零售市場停止使用或改建、搬遷時的配套明文化,並使安置、補助措施更趨完善,確保合法攤(鋪)位使用人不因市場停止使用或改建而受損,讓法規更符合市場現代化與永續經營之需求。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12/19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請市府研擬草案於下次定期會提出。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12/30
- 發文字號
- 南議議事字第 1140013210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制定「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草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刻正制訂「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要點(草案)」,因政策需要、城鄉改造或已無市場商業機能時,針對與本府訂有攤(鋪)位使用行政契約之攤(鋪)位使用人且不請求安置任何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者為對象,研議補助要點。 二、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