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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蔡蘇秋金、林依婷、謝舒凡、周奕齊、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鎮國、陳皇宇、陳秋宏、吳通龍、邱昭勝、沈家鳳、周嘉韋、蔡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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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環保局規劃以清運公寓大樓為主之垃圾車行車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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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一、有關本府環保局清潔人員員額編列係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7月30日環署廢字第1030060168A號函「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辦理。本府環保局將適時爭取預算增列員額,並持續檢視永康區員額問題。
二、本府環保局永康區清潔隊現有垃圾車共40輛,平均車齡為10年;現有資源回收車共30輛,平均車齡11年。永康區清潔隊108年~112年分配之車輛有:108年垃圾車2輛、資源回收車4輛,109年垃圾車1輛、資源回收車1輛、廚餘回收車1輛、抓斗車1輛、消毒車1輛,110年垃圾車4輛、資源回收車1輛、廚餘回收車1輛,111年資源回收車2輛。112年本府環保局預計將汰換垃圾車19輛及資源回收車7輛,其中已分配汰換永康區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各1輛,未來本府環保局將持續向環保署爭取補助車輛及特種機具相關計畫。
三、本府環保局將訂定收運規範,於近期試辦針對人口密集行政區處大樓進行子車收運,並滾動檢討試辦結果,未來持續評估現有人力、車輛及經費以擴大服務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