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6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冠維周奕齊 
案由
建請市府教育局增加本市國小及幼兒園學生喝鮮乳次數,並參考其他5都優化作法,提供數位化、超商通路兌換等多元領取鮮乳管道,以達到政府推動良好政策的美意。 
說明
  1. 根據衛生福利部與國民健康署「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台灣學童普遍有鈣質攝取不足、乳品攝取偏低的問題,影響學童未來身高體格發育。
  2. 目前台南市仍維持配合中央推動「班班有鮮乳」學童乳品政策,由學校統一於每週營養午餐中發放「二果一乳(豆漿)」。其中乳品供應頻率及領取管道均有待加強。
  3. 建議教育局增加鮮奶次數,並參考其他縣市優化作法,提供數位化學生證、鮮乳卡(券)、超商通路兌換等多元領取管道,以落實本項政策推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67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教育局增加本市國小及幼兒園學生喝鮮乳次數,並參考其他5都優化作法,提供數位化、超商通路兌換等多元領取鮮乳管道」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將推動乳品精進措施,除原有每週供應「2果1乳」外,已再增加每2週1次乳品供應頻率,學生每月至少可食用6次乳品,以提升乳品攝取機會及營養補充。 二、本市乳品政策結合學校午餐辦理,由學校統一採購及供應,相較於採數位兌換或超商領取模式,已有效降低行政及物流成本;每瓶乳品約可節省10元經費,並透過在校食用機制提高學生實際攝取率,發揮營養政策效益。 三、為維護乳品食用安全,本府教育局督導學校選用鮮乳、優酪乳或優格等需冷藏保存產品時,應與供應商協調配送時間,以接近用餐時段為原則;如無法配合者,亦要求學校加強宣導學生於領取後儘速飲用,以確保食品安全與品質。 四、另考量部分學校冷鏈配送及冷藏設備條件差異,得選用與鮮乳營養價值相當之保久乳;針對乳糖不耐症學生,亦可依規定以國產履歷黑豆乳等替代乳品供應,以兼顧學生個別需求及營養攝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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