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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人
- 沈家鳳、陳秋宏、鄭佳欣、蔡筱薇、沈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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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為打造友善育兒環境,建請市府研議本市婦女育兒照顧喘息服務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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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工作忙碌,孩子由誰照顧,是不少爸媽煩惱的問題,本市致力於打造友善育兒環境,請研議當育有未滿3歲兒童之家庭有臨時與短期照顧服務需求時,能補助兒童臨時托育費用,以期建構友善育兒環境,舒緩照顧壓力,讓婦女獲得適時的喘息與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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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月7日府社兒字第1110074490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為打造友善育兒環境,建請市府研議本市婦女育兒照顧喘息服務 補助」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促進兒童健康成長,避免因家庭經濟困難或父母疏忽影響其照顧,本府社會局已訂定「臺南市危機家庭兒童托育補助要點」(詳請參閱 附件 1),該要點已針對育有未滿 3 歲兒童之家庭,經本局或委託團體機構之社工員評估家庭情形及需求補助臨時托育,補助金額每小時新臺幣 100 元,每月最高補助 40 小時,每年最高補助 240 小時,對於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者,每小時補助新臺幣 120 元。
二、 另為提供家庭照顧者喘息服務,本府社會局自 111 年度於親子悠遊館 (歸仁區、南區、新營區及位於安平區的兒童福利服務中心)及公共托育家園(安南區、東區 2 處、新市區、永康區)共規劃 9 處定點臨托服務,臨托費用依現行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布每小時基本時薪新臺幣 168 元計算,收托時間採預約制,家長可提前 2 個工作日的下午 5: 00 前完成預約,預約時段需滿 4 小時,至多不超過 8 小時,讓照顧者可於館舍營運時間放心將幼兒交由各館媒合專業托育人員妥善照顧,以減輕照顧者育兒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