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林燕祝、吳禹寰、許至椿、周嘉韋、吳通龍 
案由
建請市府於東區規劃設置全民運動館,以提供完整的運動設施,促進市民健康,並強化社區凝聚力。 
說明
  1. 東區為臺南市第三大人口數行政區,然而至今尚無全民運動館的規劃,導致區內居民缺乏完善的公共運動設施。
  2. 設立全民運動館不僅能充實東區的全民運動環境,更可普及民眾的休閒運動習慣,促進身心健康;同時,設置樂齡時段免費使用,可為年長者提供友善的運動空間。
  3. 根據體育局的政策,市府已在多個行政區規劃或建設全民運動館,惟東區至今未有相應設施,建議儘速規劃,確保全市資源分配均衡。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34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東區規劃設置全民運動館,以提供完整的運動設施,促進市民健康,並強化社區凝聚力」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東區全民運動中心目前規劃於東區停28立體停車場8樓建置運動中心,包括韻律教室、健身房、籃球場(含四座羽球場),本府體育局將努力爭取經費補助設置。 二、目前本府交通局已完成初步可行性評估報告書,因應都市計畫相關規定,初步規劃新建地上8層地下1層之量體,可新設382席小客車與430席機車停車空間,總工程經費初估為22.56億元,本府將積極向中央爭取立體停車場闢建之經費補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