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 
連署人
陳皇宇、黄肇輝、周嘉韋、陳秋宏、沈震東 
案由
建請市府提高教師節敬師禮金,並擴及代課老師、教師支援人員等,以體貼所有教師之辛勞。 
說明
  1. 目前本市教師節敬師禮金僅330元,為六都最低。
  2. 本市教師節敬師禮金雖已擴及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以及教保服務機構編制內教職員工及代理教師,但仍忽略同為在學校服務的代課老師、教師支援人員。
  3. 建請市府提高教師節敬師禮金,並擴及代課老師、教師支援人員等,以體貼所有教師之辛勞。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37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提高教師節敬師禮金,並擴及代課老師、教師支援人員等」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發揚尊師重道之優良傳統,自100年起每年9月發放本市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附幼)及專設幼兒園之教職員工及教保服務人員敬師禮金,持續迄今從未間斷。又自113年起增加納入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為敬師禮金發放對象。且為慰勞基層教職員工及教保服務人員之辛勞,於114年起調高敬師禮金發放額度每人從330元調高至600元。 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及第5-2條第1項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2條及第6條第1項規定,代課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簡稱教學支援老師)係屬部分時間擔任學校課務者,與目前敬師禮金發放對象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課務者不同,爱未納入發放對象。 三、經了解其他五都亦未將代課教師納入致贈對象,未來將兼顧各類鐘點教師納入發放對象之衡平性妥為評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