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9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9/07/19
- 來文字號
- 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82088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文賢國中辦理「新整建運動場」案經費新臺幣18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63萬8,000元、市配合款16萬2,000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5月17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80016877C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共計新臺幣18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63萬8,000元、市配合款16萬2,000元),因未及列入108年度預算編列,擬辦理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7月2日第39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 一讀日期
- 2019/08/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8/20
- 審查意見
- 1.同意墊付。 2.提案內容「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文字刪除。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7754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