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7/11/21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6124242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6年度「前瞻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新臺幣(下同)1億8,787萬1,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6年9月25日台內營字第106081434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內政部核定本市106年度「前瞻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1億8,787萬1,000元(依核定金額中央補助款1億5,405萬4,000元、地方配合款3,381萬7,000元)需全部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10月11日第31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9/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11/29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8234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