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9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方一峰、蔡宗豪、林美燕、蔡育輝、尤榮智、Ingay Tali 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毛豬供銷及拍賣制度訂定實施要點,以避免承銷商及拍賣人員刻意壓低毛豬拍賣價格,導致價賤傷農情況發生。 
說明
  1. 近日接獲陳情指稱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肉品市場)屢屢發生拍賣人員與承銷商刻意以事故豬等事由壓低毛豬拍賣價格,造成豬農財產上嚴重損害,怨聲載道苦不堪言。
  2. 經查肉品市場網站,其就毛豬供銷及拍賣制度等相關規定付之闕如,致使有心人士可以在毛豬拍賣價格上姿意妄為。
  3. 為保障豬農之權益及健全毛豬供銷及拍賣制度,建請市府參酌《宜蘭縣毛豬供銷及拍賣制度實施要點》,就本市毛豬供銷及拍賣等程序訂定實施要點,以避免承銷商及拍賣人員刻意壓低毛豬拍賣價格,導致價賤傷農情況發生。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7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1208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毛豬供銷及拍賣制度訂定實施要點,以避免承銷商及拍賣人員刻意壓低毛豬拍賣價格,導致價賤傷農情況發生。」案,敬答覆如下: 一、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肉品市場)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及「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以下管理規章,該規章經肉品市場董事會通過並報請本府農業局備查在案: (一)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作業流程及管理規章。 (二)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承銷人登記暨管理要點。 (三)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毛豬承銷貨款繳款辧法。 (四)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豬處理要點。 二、 本市肉品市場對於毛豬拍賣前發生事故狀況,應由肉品市場獸醫師查驗,於拍賣中如有事故情形,依拍賣手專業認定並於事故豬交易前宣布,交易現場為公開拍賣,不會有聯合壟斷、操縱豬價情形。 三、本府持續督促肉品市場依前開規定處理。 四、承蒙貴會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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