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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方一峰、蔡宗豪、林美燕、蔡育輝、尤榮智、Ingay Tali 穎艾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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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針對毛豬供銷及拍賣制度訂定實施要點,以避免承銷商及拍賣人員刻意壓低毛豬拍賣價格,導致價賤傷農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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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毛豬供銷及拍賣制度訂定實施要點,以避免承銷商及拍賣人員刻意壓低毛豬拍賣價格,導致價賤傷農情況發生。」案,敬答覆如下:
一、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肉品市場)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及「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以下管理規章,該規章經肉品市場董事會通過並報請本府農業局備查在案:
(一)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作業流程及管理規章。
(二)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承銷人登記暨管理要點。
(三)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毛豬承銷貨款繳款辧法。
(四)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豬處理要點。
二、 本市肉品市場對於毛豬拍賣前發生事故狀況,應由肉品市場獸醫師查驗,於拍賣中如有事故情形,依拍賣手專業認定並於事故豬交易前宣布,交易現場為公開拍賣,不會有聯合壟斷、操縱豬價情形。
三、本府持續督促肉品市場依前開規定處理。
四、承蒙貴會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