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案由
建請市府積極建立「三級運動醫學支持系統」制度,於傳統「教練-選手」訓練體系中納入運動防護員、體能訓練員、營養師與隊醫功能,分階段完善基層運動人才培育制度。 
說明
  1. 緣各類運動項目包含休閒運動與競技型項目之粗分類,其中競技型項目人才奠基於三級基層選手之培育。惟於基層學生選手階段非僅訓練與賽事參與等競賽能量養成,尚包含學齡選手發育健康面向。倘於此階段缺乏日常負荷監測、傷害預防、恢復管理與回場評估等系統支持,恐造成健康風險積累疑慮,短期影響選手表現、長期影響運動生涯規劃之不可逆損傷。
  2. 案由所稱「運動醫學支持系統」非僅指涉人員配置,而係支持系統之功能分項,包括但不限於:
  3. 按各運動單項性質不同,就肌群發力與強度、訓練需求、傷害型態自有相異處;且就日常訓練與競賽時期各有支持系統需求強度差別,故於「運動醫學支持系統」制度推動政策下,應優先確保「日常監測」與「傷害預防」推動。而就支持系統全面覆蓋前,得就經費與人員配置前提,斟酌風險分級與巡迴服務模式規劃分區域、分階段律定近程積極鋪開。以期落實「運動醫學支持系統」之目標,前揭目標包括但不限於:
 
辦法
  1. 由單項三級擴散至多項三級,分級分期規劃推動。
  2. 以「訓期區域巡迴+賽期現場支援+全期醫療轉介」三軌模式提供支持。
  3. 支持系統任務配置:本席提案之「運動醫學支持系統」之功能分項如前述,包括但不限於:
  4. 制度建立經費來源:中央運動防護補助經費、教育局/體育局、學校家長後援會、民間企業協會團體公益贊助、在地醫療院所合作。
  5. 制度目標與效果評估。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60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積極建立「三級運動醫學支持系統」制度,於傳統「教練-選手」訓練體系中納入運動防護員、體能訓練員、營養師與隊醫功能,分階段完善基層運動人才培育制度。」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局近年已持續編列預算投入資源,逐步落實議員所提之「日常監測」、「傷害預防」與「體能訓練」等支持功能,並已展現具體成效: (一)落實運動防護與健康管理機制:本府自108年起即推動「優秀運動選手健康管理服務計畫」,整合運動科學、醫療及防護資源,採「巡迴到校」方式實施。於全中運及指定盃賽期間皆設置防護站與隨隊服務,累計至115年累計投入經費達2,700萬元。 (二)推展科學化體能訓練:本府自112年起推動「體能巡迴訓練計畫」。透過聘請專業體能教練實際進入各級學校,協助基層選手與教練建立正確的訓練觀念,有效管理訓練負荷與疲勞,進而實質提升各項目的競技表現,至115年累計投入經費達1,800萬元。 在體能訓練及健康管理等後援計畫持續投入下,本市於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全國運動會的總獎牌數皆穩定成長,顯示本本建構之運動科學與防護後援措施已發揮實質且具體的成效。 二、針對議員提議之「三級運動醫學支持系統」與階段性擴散目標,本府現行的雙軌計畫已為第一階段的盤點與試辦奠定了厚實基礎。未來本局將持續推動以下作為: (一)擴大服務覆蓋率:持續蒐集基層教練、學校及選手需求,透過滾動檢討機制精進現有計畫,依本市代表隊成績及培育需求適時調整服務對象。 (二)完善全方位支援體系:將依循議員建議,進一步評估結合體能訓練、運動防護、醫療照護及營養諮詢等跨領域資源,以及強化與在地醫療院所的特約合作與重大傷害後送流程,逐步完善專屬於臺南市三級運動員的「運動科學後援體系」,達成保障選手健康與提升競技水準之雙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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