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1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林美燕、黃麗招
- 連署人
- 曾培雅
- 案由
- 建請消防局追加經費預算,並重視警消人員、義勇消防人員福利1案。
- 說明
一、警消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業務費、辦公費(包含總隊、大隊、中隊、分隊)及各項補助費,本年度預算遭剝削並取消一些福利,讓這些消防救災急先鋒,心灰意冷。
二、建請消防局參閱100、101年度經費預算書,並追加本年度經費預算。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5/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5/29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20010538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2.06.13府消秘字第1020487711號函復: 一、有關貴會建議追加本年度警消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業務費 、辦公費及各項補助費,因未符合追加預算規定無法納入 本年度追加預算,義消人員經費已先由本局相關經費每月 調增64400元支應,警消人員所需各項辦公設備經費將專 案調查納入103年預算編列。
1.警消人員部分: (1)本府消防局102年編列員工進修補助學分費,對於進修之警消同仁酌予補助,以茲鼓勵;重視警消同仁健康狀況,編列健康檢查費用並編列自強文康活動經費,鼓勵警消同仁利用公餘參加,本年度業已辦理11場次;為推動警消同仁與眷屬之互動,辦 理親子聯誼活動;鼓勵警消同仁至臺南公園百花季參訪研習活動、辦理心靈講座,紓解警消同仁之工作壓力;鼓勵警消同仁參加各類藝文活動,本年度林小隊長明和參加新港社地方文化館舉辦之松雲畫會水墨畫聯展,及松雲畫會2013第25屆書畫聯展;倡導有益身心體能運動,參加公教人員「市長盃」桌球比賽,成績斐然;利用emome行動生活簡訊傳播傳送簡訊祝賀同仁生日。 (2)本府在有限財源經費下仍不餘遺力地推展警消各項福利,期望會計單位重視警消同仁之福利預算經費,尤其在健康檢查經費應予以寬列,盡量使每位警消同仁均可享受健檢福利。 2.義勇消防人員部分: 102年下半年度義消辦公費額度追加預算經費比照101年度辦理核銷。
- 回覆附件